“去吧,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,那里面好像有几匹不错的马。”
秦风摆了摆手,将谢轩给赶走了,此刻正值春夏交接的季节,坐在这太阳伞下面喝着红酒,吹着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微风,这种意境比那斗鸡场吵杂的氛围强多了。
外八门并没有和斗鸡斗狗相关的技巧,不过秦风跟着的那位师父,却是深谙此道。
这从古至今,要说最会玩的群体,谁也比不了清朝的八旗子弟,因为清朝他们自从出生起,就不允许经商务农,由国家养活着,闲极无聊,整天就琢磨着怎么玩。
就像是载昰,四五岁的就光着屁股跟在大人身后玩这些了,十几岁的时候甚至就逛过八大胡同,而比他荒唐的还大有人在。
所以秦风对于斗鸡并不陌生,相反还知道里面许多的门道,只是他今儿就是想带大黄出来自由自在的奔跑一下,斗鸡对他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。
坐了一会之后,秦风带着大黄围着庄园走了起来,常四爷这庄园之大,让秦风也有些瞠目结舌,因为除了马场狗场斗鸡场之外,在会所四周还有常年恒温的室内游泳池,高尔夫练球场,羽毛球馆和一个豪华放映厅。
另外会所里还有三栋联排别墅一共四十八个房间,里面全部都是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,常翔凤每次邀约的人数不超过五十,或许就是出自这个原因。
“还是有钱好啊,住在这里比住在市区强多了。”
在妹妹失踪之前,秦风对金钱的渴望,无疑是非常强烈的,但是当他入狱之后认识了载昰,秦风心中的欲望一下子少了很多,金钱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。
但是当秦风看到常翔凤的这个庄园后,心里却是涌出一种要赚钱的强烈念头,人活一世草木一秋,能活得舒服点,干嘛要委屈自己呀?
“赌骗偷抢?奶奶的,师父教的怎么都是这些啊?”
秦风在心中一琢磨,顿时发现,自己会的东西不少,也都能赚钱,不过那手段却是有些下作,基本上都是损人利已的行为。
摇了摇头,秦风将那些私心杂念都给排除了脑外,按照载昰的说法,当因为欲望驱使而使用那些技艺的话,那和当年的燕子李三也没什么区别了,早晚不得善终。
“把那古玩店搞好,利润应该也不低吧。”
秦风心中冒出了个念头,他不愿意祸害活人,去祸害死人却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,谁让那些狗大户们当年下葬的时候陪葬那么多东西呢。
除掉袁丙奇,在树立了要上大学的目标后,秦风还是第一次对生活充满了憧憬,要说这趟也没白来,最起码让金钱在秦风心中又变得重要了起来。
“小兄弟,等会就要吃饭了,你把狗放进来吧。”
闲逛了一会,秦风居然转到了狗场,正在那里忙活着的老云看到他,笑着打了个招呼,说道:“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,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,你这大黄狗放进来没事的,也让它休息一下嘛。”
斗狗顾名思义,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,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,而且需要专人照顾,毕竟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。
和普通的狗不同,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,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,显得格外的安静,不过秦风发现,大黄刚走到这边,脖子上的毛就炸了起来。
“小兄弟,你这条狗是从哪儿来的啊?土狗可没那么大的体型。”
老云是狗场的主管,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,但对于秦风的大黄,却是有些看不透。
要说大黄是土狗吧,体型有些过大,而且老云还发现了一个常人没有注意到的细节。
那就是斗狗身上,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,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,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,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,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。
但是秦风这条狗,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,表情平静的就和他的主人一样,没有任何的反应。
老云知道,狗不像人,能掩饰内心的恐慌,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,就是这只看上去普通的大黄狗,根本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,无畏方能无惧。
“小时候捡来的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。”
秦风仔细看了一下隔离开来的狗舍,点了点头,说道:“那就让大黄在这里呆一会吧,对了,云叔,大黄只吃牛肉,生的熟的都行。”
带着大黄转悠了一上午,秦风能看出来大黄也有些疲惫,这里狗舍的环境很好,倒是不虞有别的狗去找大黄的麻烦——
ps:第二更,一个大情节,懒得起别的名字了,就都用斗狗吧,但要穿插些别的,大家别有意见啊,嗯,求点订阅和月票,打眼这几天真的很勤奋!(未完待续。请搜索飄天文學,小说更好更新更快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