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却是海青的声音。
我的脚步就这样止住。我不想知道他们的秘密,至少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秘密,否则我会觉得自己很无耻,很无助。因为我没有办法在被所有人都知道,我已经清楚明白澹台那速和宗伯孤注之间的关系,却还一边接受宗伯孤注的维护,一边要嫁给澹台那速。
我很无耻。很无耻。
直挨到第二日清晨,才匆匆忙忙地到了澹台那速的房间,装作什么都不知晓地推门进去。本以为澹台那速昨日红颜毒发,今日肯定是卧病在床。谁知他竟然已经起来了,而且气色不错,见我如此莽撞地闯进来,轻笑了声道:“丫头,是来叫我一起吃早饭的吗?”
我愣愣地嗯了声,“那速哥哥,你,你——”
我本来想问下,他的毒是否已经被压下去,但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昨晚其实听到了他们的谈话。看他的模样,想必是暂时没事,所以只是嫣然一笑,“那速哥哥,今天我们去外面吃好吗?只有我。”我伸出两根手指,在他的面前晃晃,“跟你,两个人,我们两个人偷偷地出去吃饭,不要被任何人发现好吗?啊!想想就觉得很有趣。”
是吗?这样好吗?
我点点头,“当然好啦!没关系啦,我们立刻走!”
不由分说地拉起他的手,就向门外而去。当然,走的是后门。
我出来的时候甚至是连柳儿也瞒着的,我总觉得柳儿这个女孩子过于聪明了,一双看似平实的眼睛能把人给看透。好在澹台那速并没有如何的反抗,将他拉到东弄里茶馆之后,要了两壶茶,又从对面的老赫酱肉馆要了半斤酱肉,想了想还觉得缺了什么,一弹手指,“那速哥哥,你先吃着,我再去要半斤包子!”
澹台那速茫然笑道:“丫头,太多了,我们需要吃这么多吗?”
我摇摇头,“不多不多,要吃饱些,才可以走更远的路去找更多好吃的。”说到这里也不跟他解释,只管到了包子店去买包子来。
过了好一会儿,我才回到东弄里茶馆。
看到桌上的东西并没有怎么动,暗想是否因为昨晚红颜毒发作,所以今日没有胃口?也不勉强,立刻让老板把这些东西都打包,然后拉着澹台那速出了茶馆。澹台那速好笑地看着我手里打包的东西,“丫头,没有想到你这样懂得节省?”
我点点头,“那是当然!你忘了,咱们可都是饿过肚子的,食物就等同于生命,没有食物是活不下去的。”
他噢了声。这时候,路上已经停了辆马车,我自跳上了马车,坐在车辕处,抓起马缰,随时准备出发。
澹台那速道:“这是——”
我向他眨眨眼睛,“上吧!那速哥哥,你不常来荆北,不知道这里其实有个特别好吃的东西,在城外的郊村里,比较远,所以我们要驾车前去。”
他疑惑地说,“是吗?我们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吃东西?那到底是什么样好吃的,就算离得这样远竟也吸引得小猫要闻香而至?”他边说着话,边上了车,我将车帘放下,使他看不到外面的风景,“猫,什么猫?”
车内备有软垫,我觉得他已经顺势躺在软垫之上,声音懒洋洋的,“这种事当然只有馋猫会做了!”
原来是在说我,我哧地笑了起来,也不跟他争辩,只将马车打得飞快,同时叮嘱道:“那速哥哥,路真的很远哦,可能到了傍晚时分才能够到呢!我看你眼睛里有红血丝,不如就先睡一觉,等到了地方,我叫你好啦!”
他嗯了声,竟像是真的睡了。
这日的阳光很好,好得我觉得,这是我从小长到大以来,所见过的最明媚的阳光。因为是秋日,随见可见金灿灿的菊/花和墙里伸出来的红的喜人的海樘果。连空气中也都充满了果香和花香混合的,奇异的令人身心舒泰的味道,河边的垂柳随风而舞,柳下有垂钓的人。一幅幅风景,都是那样的美丽,而我的心,却在离那座城越来越远的时候,忽然变得轻松,雀跃。
回头看了眼车里,虽然被车幔挡着,我却觉得我能够看到我心爱的那个人,他正放心地把自己交给我,像孩子似的熟睡着,以弥补昨晚缺失的睡眠。
是的,我所说的那个有着好吃的食物的客栈,根本就不存在。
我的目的,只是想带着他,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直到这辆马车,将我们拉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。从此这世上就没有北王,没有赤雪,我们可以隐姓瞒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,像普通夫妻那样,日升而作,日落而息。闲来无事,可以泛舟湖上,如果那个地方没有湖,便是泛舟河上也挺好。
只要我们两个在一起,平静生活,便什么都是好的。
大约两个时辰后,我听到澹台那速在车内问道:“丫头,快要到了吗?”
我被吓了一跳,“那速哥哥,你醒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