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怎么可能不会发现呢!
带着些许悻悻然的心情,林轩比秦诗诗还失眠严重,待秦诗诗已经开始打鼾入睡,他才渐渐地浅睡过去。
第二天,天刚微微亮,
林轩率先起了床,给秦诗诗准备好了晨跑的一切。
秦诗诗到点起床,看着床头边,三年不变,准备好的洗干净的装备衣服、鞋袜,她第一次心中感到暖暖的。
尽管这一切,林轩都替她准备了三年了。
大概以前,她总觉得,林轩为她准备这一切,都是理所应当的。
就好像她自己都接受了,外面传言的那样,林轩就是一个十足的废物,就是一个吃软饭的货色,就是靠着她生存的寄生虫。
可是,现在不一样了。
秦诗诗也意识到,她对林轩的态度也好,心里情感也罢,都在一点点地发生着微妙的变化。
这是自己接受了林轩了吗?
她一边穿着晨跑的运动装,一边暗自笑了笑,仿佛这运动装,都是弥漫着林轩暖暖的爱意。
她之前还一直羡慕沈岚,这个好闺蜜也真是的,嘴里一口一个神秘暖男,白马王子。
现在仔细回想起来,三年了,自己这样习惯地被林轩疼爱,关怀备至地呵护了三年了。
而自己竟然一丁点都没有去意识到,这就是林轩对她深深的爱意,这份温暖,远胜沈岚所描述的神秘暖男,不知多少倍。
甚至是根本无法比拟的。
林轩三年如一日,对她是那么细心入微的照顾,哪怕是她穿过的袜子,都是林轩一双一双地亲手替她洗干净的。
那些洗衣液的芳香,仿佛那就是林轩的爱意啊!
她穿好了运动装备,走出房间,换上运动鞋,“林轩,走吧!”
林轩“嗯”了一声,陪在她身边,一起出门,形影不离地从萧湘雅苑,沿着螳螂山的绿道,跑上了山顶。
这样的日子,一年四季,几乎是从未间歇。
每天早起晨跑,能够保证一天精力旺盛。
站立在螳螂山顶,眺望这山脚下,晨曦中的深市,弥漫着薄薄的云雾,仿佛这座城市像是穿着一件薄纱的似的。
从螳螂山脚的绿道,一路跑上来的人,倒也不少。
当一些熟悉林轩和秦诗诗关系的路人,看着秦诗诗和林轩亲密的样子,也都是困惑地议论了起来。
“奇了怪了,最近,秦家的废物上门女婿,和秦家的闺女,挺恩爱的,我都看见他们一起晨跑好久了。难道秦家闺女接受了那个废物?”
“不是吧!那秦诗诗得多重口味啊,这样一个废物,丢进垃圾桶,都嫌污染环境。她接受他?脑子抽风吧!”
“不好说,没准,在一起三年了,日久生情,秦诗诗也就破罐子破摔,她总不至于再和废物离婚改嫁,如果那样的话,岂不是让秦家再一次成为深市最大的笑话?”
“说得倒也是,不过,秦家的闺女,是个好闺女,偏偏被这个吃软饭的倒插门给毁了。”
“每次我看着他们在螳螂山的画面,别的情侣恩爱,那叫靓丽风景线,看着他俩,真叫大煞风景。我以后得改路线了,一条废狗和一个美女,这特么不叫撒狗粮,纯粹是辣眼睛!”
“哈哈哈,你管人家干什么,好好跑你的步吧!”
这些话,说得也好不隐蔽,甚至就是当着林轩和秦诗诗不远的地方,熟视无睹地议论着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