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首歌唱完,秦欢的嗓子火辣辣的疼,咽一口口水都分外的吃力。
还好,她的辛苦没有白费,她略带沧桑的歌声,让刚刚给她递水的男子眼里闪过一丝心疼。
起身把桌上写了二十万的支票,拿起走到了千魂勤换的身边。
“你的歌声很有感染力,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。”
秦欢点头道了谢,把支票紧紧的握在了手心,拿着清洁工具转身推开了包厢的门。
“我的名字叫沈明宇,期待我们下一次见面。”
秦欢握着门把手的手一紧,脸色倏地苍白的吓人。
“明宇哥,我们一起去看黄小琥的演唱会好不好?”
“明宇哥,我以后啊,也要当一名歌手,唱你喜欢听的歌!”
“明宇哥,我想你了!”
秦欢离开后,并没有注意到许柔眼里闪过的一丝嫉妒。
那么难听的嗓音不过唱了一首老歌而已,就有二十万,早知道她唱了,更何况自己的嗓音比秦欢可要好无数倍。
都怪秦欢,早不出现,晚不出现,偏偏在她挨骂的时候出现,抢了原本属于她的钱。
只是许柔估计忘记了,机会是她拒绝之后,才落到秦欢头上的。
不过有时候女人的嫉妒心足够毁了一个人。
第二天,秦欢上班的时候,遇到的每个人都开始对她指指点点。
“许柔说的就是她啊,真想不到一个保洁阿姨而已,居然有那么大的魅力,让京城沈家的那位一掷千金。”
“哪里是千金,那可是二十万,想来啊,也是,保洁阿姨怎么了,只要功夫了得,照样可以把客人哄得团团转。”
“……”
一声声带着嘲讽,嫉妒,不善的语气,秦欢依旧仿若未闻。
她身正不怕影子斜,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了。
只是秦欢不知道,随着同事的以讹传讹,最后到了路明非的耳朵里,就成了秦欢卖弄自己,讨好客人的下贱模样。
路明非握着手里的酒杯,险些握碎。
原本以为那天她打扫卫生会很累的,没有精力上班。
可是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去了,还勾引了沈家的那位刚留学回来的少爷。
可真是本事不小!
“让李虎来十三楼找我。”
所有人都知道皇夜会所七楼之上的位置,除了皇夜的高层之外,没有人可以进去。
除非有高层人员的卡牌,才可以打开七楼之上的电梯。
十分钟之后,李虎跑的一身都是冷汗,喘着粗气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。
“路,路总,您找我!”
路明非坐在办公椅上,背对着身子,声音不紧也不慢的说了一句:“昨晚秦欢从客人那收了二十万的小费,是真的吗?”
李虎一愣,来皇夜的客人大多数给的小费都不止二十万,而且路明非从来没有管过,今天是怎么了?
“路总,我也听说了,不过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有待调查。”
路明非面露讽刺,调查?还有什么好调查的,一个从监狱里走出来的杀人犯,有人看上,自然眼巴巴的贴上去了。
这种女人他居然会有一瞬间的心软。
“既然这么喜欢钱,那么从明天开始让她去接客好了。”
李虎诧异的抬起了头,“路总,秦欢的身子……”
“行了,我说的话,李叔是有意见吗?”
李虎猛地摇了摇头,他是老板,他如何敢有意见,只是心里替秦欢感到心疼而已。
“是,我知道了,路总,我这就下去安排。”
李虎离开后,路明非看着窗外的夜景,思绪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。
四年前,他就不喜欢秦欢,因为养父说过,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女人之后,她就会成为日后的阻力,所以刚开始明宇和秦欢在一起的时候,他并不同意,然而是什么改变了呢?
是哪场大雨中,她背着高大的自己去了趟医院,又或者是因为她清澈仿佛可以直达心里的那双眼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