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然是如何保全我关陇贵族们的利益了,老夫虽迫之无奈放手辞职,可还是不太放心啊。如今朝中尽是李绩这等首鼠两端,许敬宗、李义府这等无信无义之人当朝,老夫想想就不安。”
“其实太师现在什么都不做,就是最好的做法。”李逍沉吟了一下道,他相信长孙无忌比他看的更清楚,只是他太过忧虑了而已。
为何元老们会跟皇帝之前弄的那么紧张?
还不是元老们总不放心皇帝,觉得皇帝太年轻,没经验。结果越是不放心,越是不肯交权,就越惹得皇帝不满。元老不肯交权,皇帝自然要想办法夺权。
元老们代表着关陇贵族,那皇帝只能找如李绩这样的山东新贵们支持。
现在局面好不容易缓和了一下,又何必再弄的紧张呢。
“这都到饭点了,留下来吃个午饭吧。”李逍跟长孙无忌道,人家好歹送了自己价值几千贯的豪宅,要知道这样的宅子可不仅是值钱,一般人有钱都没地方买。
李逍这样的新晋小贵族,本来是没资格落户到胜业坊的。
厨房。
宅子里的胖胖的厨娘惊讶的看着李逍熟练的戴起围布,挽起袖子。
刚从东市采买回来的新鲜猪肉,排骨还附在肉上,连皮带骨。李逍满意的拍了拍这块肉,抄起屠刀一刀下去,就正正好的砍下了一根排骨,还带着下面的皮和肉一起砍了下来。
以前的人都不会把肉分的太细,骨肉皮都是一起的。不像后来,排骨是排骨的肥肉归肥肉、瘦肉归瘦肉。
其实连骨带皮的猪肉吃起来反而比较有味道,特别是这时代吃猪肉的本身就主要以寻常百姓为主,长安的贵族官僚们可是吃羊肉的,皇帝和王公贵族们更是常吃鹿肉。
长孙无忌就如同一个寻常老者,笑呵呵的看着堂堂男爵拿着刀在砍肉。
简单的把排骨剁成一大块一大块,每块排骨上都还带着大块的肉,切下来的多余皮肉也切成大块。
然后李逍拿出一包玉米笋。
“这莫非就是玉米?”长孙无忌看着那些长长尖尖的黄色细笋状的菜惊问。
李逍笑笑,剥去外面的壳叶,把手指大点的玉米笋扔进盆里清洗。
“这玩意叫玉米笋,还算不得是玉米,是玉米上结的多余的嫩穗。多余的穗得瓣掉,要不然就会影响到产量,长的穗多了,到时反没有产量,容易结空穗,粒不饱满。”
摘掉的穗很甜,很细小很鲜嫩,上面刚长出一点点的粒芽,拿来做菜其实也不错。
“玉米笋炖排骨,最为嫩甜,可是一道好菜,一会太师就知道了。”
李逍做菜很流畅,看他做菜,甚至有种行云流水般的美感。
玉米笋洗净后去蒂,生姜、蒜头切片,青蒜切段,排骨洗净用盐先腌渍一会。
那边锅里已经加入油烧热,放入生姜、蒜头爆香,然后加入了适量的霜糖,交待烧火的丫头控制小火,熬出糖色,再让她烧大火。把简单焯了下水的排骨和带皮肉块倒入锅爆炒,加了点米酒、酱油后继续翻炒。
炒了一会,李逍往锅里加一大碗水,让水与排骨齐平,盖上锅盖。
“继续大火。”
在锅里炖排骨的空当,李逍又取来新鲜的黄瓜洗净拍碎,做起了凉拌黄瓜。
“这嫩穗有些可惜。”
“有什么可惜的,留着反而让整株玉米都结不出饱满的粒子,摘掉了也不浪费,这不还能做菜嘛。炖排骨好吃,也还能凉拌或炒着吃。”
一会功夫,锅里的水也烧的差不多了,加点配料炒制一会,大火收汁,便出锅了。
一碗香喷喷又色泽鲜亮的玉米笋炖排骨便摆在长孙无忌的面前。
“来杯烧酒?”
“可以。”
长孙无忌喉头涌动了下,他想不到那猪肉居然也能散发出这么浓烈的香味。
拿起筷子,他迫不及待的夹了一段玉米笋吃。
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汤的浓香,然后一口咬下去,玉米笋极为的脆、鲜、甜。
嚼起来很脆,很鲜,很甜,尤其是还有着一股浓浓的排骨肉香,没有想象中的猪肉腥味,他又夹起一块排骨,骨头上的肉已经炖熟了,一咬就脱骨,但肉又不烂,口感不柴不韧。
“如何?”李逍嘎吱嘎吱的嚼着一块黄瓜问。
“不错,出人意料的鲜嫩,这玉米笋配上猪排骨,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。汁浓味香鲜甜甘脆,好吃。”
“好吃你就多吃点。”
“玉米真是个好东西啊,这多余的嫩穗居然也这么好吃,不错不错。”长孙无忌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排骨,嚼了四五根玉米笋,吃的满嘴流油。
放下筷子,长孙无忌望着李逍道,“我关陇有三郎这样的后辈年轻人,吾辈可以安心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