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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章 君子之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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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章 君子之交

这是一场势均力敌,波澜不惊的肉搏之战,面对箫流,无论是他的年纪,还是他与马爷的关系,林少秋都没有尽全力,更何况这只是玩玩,出一身汗当做运动就好,何必认真,倒是箫流,在林少秋没有尽全力的情况下也只是跟他打了个平手。

当然,箫流面对林少秋,未必就尽了全力。

这一大一小两个打着赤膊的男人汗流浃背,席着擂台坐了下来,箫流解开头上扎的小绳,甩了甩他的长发,就着手擦了擦汗,一边喘一边笑骂道:“臭小子,有练过哦,有跟揍猪头一样海扁长辈的吗?老马教你的么。”

刚才打拳之时,林少秋确实抓住箫流一个空档,对着他那张老脸来了一套组合拳,此刻听得箫流乐呵呵的埋怨,倒也觉得好笑,把拳套解下一扔,笑道:“逮住机会不把你干倒,我岂不是就要成为一个在擂台上被别人打倒的人,这揍猪头,不,海扁长辈,是你教的啊,关马爷什么事。”

“你这张嘴,也跟老马一样利啊,”箫流盯住林少秋看了半晌,才道,“不过臭小子你有一点比老马强,要是换了老马在这上面,恐怕被海扁的就得是他了,唉!老了,现在是年轻人的世界了!”

箫流莫名的感慨了一番,站起来拿花衬衫穿上,突然问道:“会喝酒吗?”

林少秋穿好t恤,微微一笑:“如果能先把肚子填饱,别让我那胃空着,我想我喝起酒来可能会尽兴一些,坐我对面的人应该也会觉得酒逢知己,喝得舒坦。”

箫流怔了怔,想起跟林少秋一起来的都已经去吃饭了,他还跟自己打了一场拳,出了一身汗,不饿才怪,哈哈大笑道:“你这臭小子,哈哈!”

各种潮汕风味小吃汇集的港式大排档,也是庙街的一大特色,各色粥粉面饭及特色小炒,都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海鲜风。

林少秋喜欢吃海鲜,是因为海鲜多蛋白质,少脂肪,比较营养,而箫流似乎也对海鲜情有独钟,满满一桌子平民佳肴,除了一碟油菜,全是海产之物。

满意的啃完一大颗油爆生蚝,箫流很不拘的往桌子上蹭了蹭那双沾满油的双手,把油爆生蚝、碳烤小龙虾端了往林少秋面前一放,嘿嘿笑道:“世侄,这些可都是好东西,年轻人要多吃一点,晚上才厉害得‘呯呯’声,男人,白天在外面靠的是头脑,晚上回了家拼的可就是体力了,嘿嘿,我想这些东西,老马恐怕也没少教你吧?”

作为一个男人,这些东西哪还需要别人教,听得箫流这么说,林少秋倒觉得有些好奇:“我听见别人都叫你风流哥,论这个……恐怕谁都不如你吧,不过我年轻,本钱多得是,倒是你,为了你风流哥的名声,都应该多吃点补一补。”

箫流张嘴想说点什么,却是没有言语,独自倒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,坐在对面的林少秋,也端起酒杯笑着朝箫流意思了一下,一饮而尽。

酒过三巡,箫流和林少秋的脸上都溢出了红色,林少秋还是和箫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说笑笑,听他讲讲香港的人事,侃侃庙街的风花雪月,不时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,倒像是一对相识已久的忘年之交一般。

箫流暗暗赞叹,老马带出来这小子确实不一般,要是事先不知情,还真看不出来他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故,该吃当吃,该喝当喝,该说当说,该笑当笑,也没有那种初入陌生之地的拘束和尴尬,还真沉得住气,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人,但同时也拥有少年人的那种阳光和朝气,应该这么说,这小子身上具有少年人身上应有的素质,同时还具备着许多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的东西,老沉、世故、成熟。

“老马出了事,跑路了吧?”箫流终于说到了正题。

跑路?

不知怎么的,这个词由箫流嘴里说出来,林少秋听着不怎么舒服,不管如何,他给林少秋的感觉,始终还是一个年纪一大把,却没有混出名堂的老流氓。

看箫流的样子不像明知故问,林少秋喝了一口酒,说道:“所以才来找你呀,指望投靠你,跟着你混出点名堂来,我再回去帮助马爷,可是现在看来似乎没多大希望。”

箫流勉强一笑:“算一算,我恐怕也有二十多年没见过老马了,不,见过,老马在澳门也算是一个名人嘛,报纸杂志上偶尔见得到,没想到……他还真会让人来找我……找我麻烦,呵呵。”

“哦?”林少秋看着箫流,想让他继续说下去。

“拿来!”箫流向林少秋伸手道。

“拿什么?”

“美国佬那半张烂钱啊,信物,呵呵!”

林少秋想到箫流应该也有那另外半张一百美元,只是没想到,一分为二的一百美元,一半和另一半,是有着不一样的意义的,箫流的那半张一百美元,是印着富兰克林头像的那一半,那半张一百美元,承载着一对好兄弟之间淡如君子般的协定。

马爷和箫流,是在海边一起长大的好友,出身和家境都很贫寒,读不起书,很早就出来社会上谋生,而要想不被别人欺负,赚钱养家,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出来混,一没技术二没学识,也只能出来混。

早年两人一起过海来到香港淘金,一对兄弟搭挡凭借着箫流的拳头和马爷的头脑,很快便在香港站稳脚跟,树大好乘凉,加入社团依傍个靠山,在当时的环境下利大于弊。

就在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之时,这对好兄弟之间却出现了分歧。

马爷书读的不多,但与箫流在外面混的同时,也不忘自我充实,在那段时间也积攒了一定的资本,刚好遇上在澳门有个机会,便想去澳门以博彩业发家,可是箫流却不愿意,他就天生喜欢这样的生活,每天人前人后听着别人一口一个大哥,白天该做事做事,晚上该潇洒潇洒,这样的日子虽然存在危险,但也刺激,适合他。

因为箫流觉得,虽然同是出来混,但去澳门的生活,恐怕也没有在香港这种天天刀光剑影来得刺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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